尋全高速部分機電系統提質升級項目施工招標第02號補遺
致各投標人:
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公路水運工程招投標營商環境的通知》贛市交字〔2025〕39號文件精神,招標人決定對招標文件中的有關內容作出如下補充:
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補充10.12款:為確保本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生產、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實保障項目順利實施,決定在本項目開標當日召開項目經理現場答辯會,答辯事宜詳見“關于《尋全高速部分機電系統提質升級項目》擬派項目經理現場答辯會相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尋全高速部分機電系統提質升級項目》擬派項目經理現場答辯會相關事項的通知
各潛在投標單位:
為確保尋全高速部分機電系統提質升級項目的質量、進度、投資、生產、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實保障項目順利實施,決定在本項目開標當日召開項目經理現場答辯會。具體安排如下:
一、時間地點
1.答辯截止時間:開標當日招標代理機構在不見面開標大廳以文字形式發出通知后的90分鐘內到達指定答辯地點并簽到,最終答辯簽到截止時間以不見面大廳中公布的時間為準。
2.答辯地點: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贛州市章貢區章江街道長征大道9號)。
二、注意事項
1.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需參與答辯,答辯時需攜帶好黑色水筆、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備開標現場查驗身份。擬派項目經理未在規定時間到場答辯或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的,其投標無效,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2.投標人應實時密切關注招標代理在不見面開標大廳“互動交流”欄目中發布的各項通知,招標代理將在不見面開標大廳“互動交流”欄目通知所有投標人。未按時到達現場,投標無效。
3.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未在規定時間到場答辯或者答辯不合格的,該投標人按無效投標處理,由評標委員會否決其投標。
4.擬派項目經理身份查驗通過后,招標人留存相關材料復印件,在簽到表上完成簽到后進入答辯室等候統一答辯(不得攜帶任何通訊設備及與答辯內容有關的材料)。
5.答辯簽到截止時間后,答辯會正式開始。招標人發放答辯試卷,各單位擬派項目經理開始現場答辯,答辯采用紙質閉卷形式,答辯時長30分鐘,答辯內容應簡明扼要,卷面字體端正清晰易于辨認,不得提前或者暫時離場,否則按照投標無效處理,不進入下一步評審。
6.答辯試卷共分為三道大題,第一題:請簡述本項目的基本建設情況,包括不限于:項目的工期、建設內容、項目地點等內容;第二題:請簡述本投標單位的基本情況;第三題:為專業問題,由招標人代表在答辯會正式開始前在已公布的專業題清單中隨機抽取一道題目。
7.答辯期間,各擬派項目經理不得出現夾帶材料、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不得在答辯室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和違反答辯紀律的行為,如出現上述情況將上報行政監督主管記錄不良行為一次,同時取消其投標資格,答辯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像。
8.答辯結束后,各擬派項目經理退場,不得在開標現場過分停留。招標人將把答辯內容送交評標委員會進行評審,答辯內容出現空白、涉嫌違法違規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該投標人答辯內容,其余情況一般應對答辯內容做符合制判定。存在因答辯內容否決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書面記錄否決理由并納入招標投標書面情況報告中。?
9.請各投標人仔細閱讀附件【關于《尋全高速部分機電系統提質升級項目》擬派項目經理現場答辯會相關事項的通知】,因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未在規定時間到場答辯或者答辯不合格的導致投標無效的,由投標人自行負責。招標人將對上述情況匯總上報監管部門。
三、本通知相關附件
附件1:專業題清單
附件2:答辯試卷樣式
附件1專業題清單
各潛在投標單位:
答辯專業問題清單如下,屆時將由招標人代表在答辯開始前從以下問題中隨機抽取一道:
1.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措施有哪些?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3.遇到現場情況與施工圖設計不同或不一致該如何處理?
4.遇到施工技術難題時如何處理?
5.農民工工資保障措施如何落實?
6.本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主要用于哪方面?
7.你認為本項目施工工期該如何安排,能否按期完工?
8.如何應對施工過程中的交通影響?
9.簡述本項目測試及試運行方案。
10.簡述本項目施工重點。
附件2 答辯試卷樣式
尋全高速部分機電系統提質升級項目擬派項目經理現場答辯試卷
投標單位名稱 | |
項目經理姓名 | |
身份證號 | |
聯系電話 |
問題一:請簡述本項目的基本建設情況,包括不限于:項目的工期、建設內容、項目地點等內容。
答:
問題二:請簡述本投標單位的基本情況。
答:
問題三:(為專業題,由招標人代表在答辯會正式開始前在已公布的專業題清單中隨機抽取一道題目)
答:
投標人全稱:
項目經理本人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2.《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1.1、2.1.3款修改為: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1.1 2.1.3 | 第 一 個 信 封 ︵ 商 務 及 技 術 文 件 ︶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函填寫 | 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
投標函附錄數據 | 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 |||
文件填寫及組成 | 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 |||
文件簽字蓋章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3項規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 由法定代表人電子簽名并加蓋單位電子公章 | |||
投標文件備選方案 | 同一投標人同一標段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 |||
投標報價 | 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 |||
計劃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3.2 項規定 | |||
質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3.3 項規定 | |||
安全目標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3.4 項規定 | |||
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標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標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
擬派項目經理參與現場答辯 | 擬派項目經理在規定時間到場答辯 | |||
擬派項目經理答辯合格 | 擬派項目經理答辯內容出現空白、涉嫌違法違規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該投標人答辯內容,其余情況一般應對答辯內容做符合制判定。存在因答辯內容否決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書面記錄否決理由并納入招標投標書面情況報告中。 | |||
其他 | 投標文件未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 |||
具備競爭性 | 有效投標數量不足3個的,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定仍具有競爭性。(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后,因有效投標不足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延期至2025年9月16日9:30,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相應順延至2025年9月16日9:30。
贛州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